康巴什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公告
为规范征收土地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拟就《康巴什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实施办法》中涉及的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具体标准、征收程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异议处理机制等核心内容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二、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30日上午9:30
三、听证会地点: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二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时间:2025年9月28日前(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3:00至5:30
申请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康巴什区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康巴什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9月28日前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报名。
六、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9月28日前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参加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与参加听证会代表提交资料相同)。申请旁听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9月28日前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及《旁听通知书》入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举行听证会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机构。
4.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联系人:赵兢鹏
联系电话:8595968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公章)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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