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各项学生资助方针、政策;制定康巴什区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多方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于2016年6月在康巴什一中行知楼正式挂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现有正式职工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540.38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586.01万元,收入决算合计586.01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5.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79%。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7.79%,主要原因:一是康巴什区基础教育蓬勃发展,学生人数显著增加;二是我中心全面受理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全免费教育资助资金、康巴什籍大学生资助资金、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86.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6875万元;支出总计586.0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7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01.58万元,增长217.70%;支出总计增加401.58万元,增长217.70%。主要原因:一是康巴什区基础教育蓬勃发展,学生人数显著增加;二是我中心全面受理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全免费教育资助资金、康巴什籍大学生资助资金、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万元,占6.90%;项目支出510.42万元,占93.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主要原因:一是康巴什区基础教育蓬勃发展,学生人数显著增加;二是我中心全面受理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全免费教育资助资金、康巴什籍大学生资助资金、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6.0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68万元;支出总计586.0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7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01.58万元,增长217.70%;支出增加401.58万元,增长217.70%。主要原因:一是康巴什区基础教育蓬勃发展,学生人数显著增加;二是我中心全面受理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全免费教育资助资金、康巴什籍大学生资助资金、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万元,占6.90%;项目支出510.42万元,占93.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5万元、津贴补贴:12.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93万元、绩效工资5.40万元、住房公积金3.01万元。较上年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公用经费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3万元、差旅费0.16万元,手续费0.10万元、专用材料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09万元,福利费0.27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产生;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没有接待国(境)外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办公费0.43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0.00万元,其他0.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项预算支出的编制,严肃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班级的办公经费和日用品开支;精简各项采购及基本建设支出,务必在预算环节将每笔经费计划到位。2018年本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重点支出项目:1.学前教育支出151.30万元;2.高中教育支出71.70万元;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87.4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布和 联系电话:0477-5123445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