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体局(本级)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机编字〔2016〕199号)精神,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为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体育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校团队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三)按照权限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教体系统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选任工作;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资格标准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
(六)指导各类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
(七)负责电化教育、实验教学规划、设备维护、数据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区各中小学动漫教学工作。
(八)负责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德育和艺术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挖掘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创新能力。
(九)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生源地贫困学生贷款,发放助学金,特困教师资助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体育协会的管理;指导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及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学生体育教育和竞赛活动,组织在全区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负责体育市场、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好党委文件、会议、信息整理收集及党建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负责行政监察日常工作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监督检查重要信访批件的执行办理情况;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宣传工作。
(二)人事办公室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按照权限协助局党委负责所属单位环节以上干部任免、奖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师的录用、调整、调配、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
(三)基建计财办公室
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及运动场的建设,负责学校设备的采购及配备工作,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经费的管理和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提出具体意见;负责教育统计工作和财务审计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全市中小学的财务审计工作和重要审计调查。
(四)德育艺术办公室
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及上报工作;负责与德育和艺术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德育和艺术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关工委、团委、创城创卫、艺术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五)基础教育办公室
负责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指导中小学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会考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校团队建设等工作;编制普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基础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社区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设置与审批各类民办学校(主要指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初级中学)。
(六)学前教育办公室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幼儿园招生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加强全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和学前教育评价工作。
(七)体育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和市重大比赛,主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督导室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对接上级部门督导和专家指导工作。
(九)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负责系统的治安保卫、校舍安全和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处置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的保卫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收入共计272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5万元,其他收入3.82万元。支出共计2418.1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1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3万元,其他支出49.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18.12万元。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4.09万元,收入与预算作对比增加153.39%,支出与预算作对比增加125.13%,支付17年和18年设备款。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46.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721.6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68万元;支出总计2,746.3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8.1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9.67万元,增长16.50%;支出总计增加389.67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资;二是支付17年和18年的设备款。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2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80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82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09万元,占32.10%;项目支出1,642.03万元,占67.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7.8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717.8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4.7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97.62万元,增长17.10%;支出增加397.62万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一是教师节奖励资金;二是培训费;三是业务费。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55万元,占31.90%;项目支出1,591.65万元,占67.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93万元、津贴补贴139.88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1.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6.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7.43万元,退休费203.14万元、抚恤金4.29万元。较上年增加3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4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18万元、印刷费14.76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12.43万元,较上年增加5.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发生。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无变化。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8万元,比2017年增加5.25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0.34万元,比2017年减少58.47万元,降低2.40%,主要原因是:部分学校设备已达到配备标准,18年未采购,导致18年比17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万元,比2017年减少-69.90万元,降低-97.20%,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学校维修减少,导致政府工程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2万元,比2017年减少15.82万元,增长0.00%,18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未开展,导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使区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丽 联系电话:0477-859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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