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公告
依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经2025年9月1日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简称“金十条”)》(鄂康政发〔2024〕63 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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