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政策解读回应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现将《康巴什区政策解读回应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康巴什区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一、解读目的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解读范围
区政府及各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均应通过相应载体发布解读。
三、解读原则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承担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宣讲解读,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四、解读职责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完善等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材料。
五、解读形式
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多种方式,宣3讲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解读程序
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签发、同步部署的要求,各部门制定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起草、审批、发布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对于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必须作为附件
一并报送审签。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起草部门要同步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予以退回重新解读。政策性文件审签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以部门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应同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审签。政策性文件审签后,制发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部门联合印发政策性文件时,由牵头起草部门整理汇总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解读并经负责人审核会签后,由牵头部门负责人审签。政策性文件审签后,牵头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七、 解读要求
对政策出台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八、 回应关切
政策文件及解读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关切的,政策解读主体即转为回应主体,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舆论。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最迟在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区政府及各行政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建立重大政策解读回应机制,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改革举措。
九、 纳入考核范围
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
十、 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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