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6-4894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8-20
标       题: 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鄂康新管办发〔2015〕83号 发布日期: 2015-08-20
有  效  性:

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8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对近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新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管委会研究,现就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8月19日新区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和《康巴什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康巴什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康安发〔2015〕22号)精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成立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检查组,立即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检查组组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亲自带队,及时协调解决所辖区域、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力度 

  各街道、各部门要立即建立所辖行业企业清单,并进行全面、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整治,建立检查台账,明确分管领导、监管人员、采取的措施及隐患整改情况,严格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停产停业整顿,整改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各街道、各部门要从即日起,每月5日和15日将隐患较多且一时无法整改的;手续不全,安全管理混乱,正在建设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存在较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企业和场所的隐患整改情况报送至管委会办公室,并注明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新区将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 

  四、转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方式 

  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邀请行业内的专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隐患和问题,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立即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专题报道,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典型案例,与宣传部门进行沟通对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排查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档案,认真研究整改方法和措施。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检查督查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走形式、搞过场的,将在新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党工委、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对因检查督查不细致、把关不严而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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