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条件人员公示
按照《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鄂康政办发〔2021〕74号)的规定,优先保障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租赁期限原则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仍要续租的,需经区长专题会议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其他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递交申请资料,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
目前申请人陈利和已通过社区、街道审核并公示,现我局将审核通过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地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975
附件: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明细表
| 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明细表 | |||||||
| 序号 | 类型 | 分配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 | 租赁类型 | 套型面积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申请人 | 陈利和 | 152628********2539 | 公租房 | 52.6 | 康和雅苑 | |
| 共同申请人 | 王艮连 | 152628********2585 | |||||
| 共同申请人 | 陈佳琪 | 152628********25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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