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鄂康政办发〔2021〕74号)的规定,优先保障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租赁期限原则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仍要续租的,需经区长专题会议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其他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递交申请资料,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

  目前申请人王俊莲,周飞龙已通过社区、街道审核并公示,现我局将审核通过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地址:康巴什区孵化大厦10楼

  电话:0477-8595975

  附件: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明细表

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分配明细表
序号 类型 分配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 租赁类型 套型面积 项目名称 备注
1 申请人 王俊莲 152728*********2723 公租房 50.88 康惠雅园  
共同申请人  李向龙 152728*********2713
共同申请人 李心诺 150627*********0326
共同申请人 李欣泽 150627*********0019

2

   

申请人 周飞龙 152726*********0014 公租房 48.69 康惠雅园  
共同申请人 刘烨 152726*********334X
共同申请人 周家栋 150625*********3317
共同申请人 孙淑珍 15272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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