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10:2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深入整治康巴什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康巴什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集范围     

  本次收集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侵害业主及使用人权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问题线索。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场地、设施等从事经营活动;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

  (三)住维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未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侵占、挪用、套取、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线索。

  (四)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线索。

  (五)住宅电梯维修维护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的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维护保养等问题线索。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与本次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范围不相符的问题线索;

  (二)没有明确反映对象,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的问题线索;

  (三)已经或者已发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

  二、收集时间     

  本次集中收集线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三、收集方式     

  为便于线索核查处理,提倡反映问题时,提供联系方式、所涉小区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和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合同文件、聊天记录),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欢迎广大业主、使用人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集到的线索认真梳理、依法核查、推动整改,努力为大家营造更加舒心、安心的居住环境。

  电话:0477-8595937  0477-8595971      

  邮箱:kbsqzjj1002@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康巴什区经济孵化大厦10楼1002室

   

   

  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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