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增加共同申请人员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04 09:5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鄂康政办发〔2021〕74号)的规定,优先保障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租赁期限原则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仍要续租的,需经区长专题会议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其他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递交申请资料,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

 

目前申请人尉慧,孟根其其格、贾平女已通过社区、街道审核并公示,现我局将审核通过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地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975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增加共同申请人员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增加共同申请人员表
序号 类型 分配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 租赁类型 套型面积 项目名称 备注
1 申请人 尉慧 152728********1820 公租房 64.74 康和雅苑  

 

 

共同申请人 张海军 152728********1210
共同申请人 张奕冉 150627********1244
共同申请人 张梓墨 150627********0019
 

 

 

共同申请人 张金柱 152728********1215
 

 

 

共同申请人 张候眼 152728********1222
2 申请人 孟根其其格 152728********2720 公租房 33.83 康惠雅苑  

 

 

共同申请人 昌汉苏不得 152728********2728
共同申请人 吴巴图 152728********2711
3  申请人 贾平女 152701********3624 公租房 52.6 康和雅苑  

 

 

共同申请人 李卓旋 150602********1222
共同申请人 贾海福 152701********3601
共同申请人 吴白芳  15270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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