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第三小学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小学学历教育,完成六年小学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课程计划,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创新的课题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同时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营造健康向上,互相尊重,互相学习的人文氛围。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康巴什区第三小学创建于2011年8月,隶属于康巴什区教体局,性质为事业单位。本单位设教师发展中心即教务处、学生发展中心即德育处、综合办、安全办四个处室。2018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 90 个,比上年增长 5 人。退休人员1 人。共有29个教学班,1392名学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 1259.06 万元,收入决算合计 1584.2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25.83 %。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教师数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8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01.7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2.57万元;支出总计1,584.2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6.44万元,增长25.00%;支出总计增加316.44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4.83万元,占98.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6.86万元,占1.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99万元,占94.00%;项目支出94.07万元,占6.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6.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1.26万元;支出总计1,556.1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01.33万元,增长24.00%;支出增加301.33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4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97万元,占91.50%;项目支出94.07万元,占6.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2万元、津贴补贴460.2万元、奖金6.1万元、绩效工资17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9.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万元、住房公积金75.55万元、退休费2.93万元、奖励金2.8万元。,较上年增加94.5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数增加;公用经费36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9.44万元、印刷费 11.38万元、水费 9.44万元、电费4.38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1.81万元、维修(护)费75.82万元、租赁费 1.70万元、培训费13.70万元、专用材料费34.42万元、劳务费36.34万元、委托业务费 0.60万元、福利费3.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9.01万元。较上年增加21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和学生数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单位节约开支,三公经费使用较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8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车均运维费0.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省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9.44万元、 福利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337.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长安面包车,用于日常货物的搬运。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林 联系电话:0477-81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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