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11:33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使用、挖掘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等行为的审批。

  (四)负责户外广告标语牌、店招牌匾、城市悬挂物的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市区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管理,迎街临时施工现场堆放、渣土运输管理,建筑工地围挡审批和管理;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管理,主要对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行为的管理,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及秸秆落叶等的监督管

  理,行使对上述事项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临时停车场设置审批和停车场使用管理;负责侵占城市道路沿石以上部分、违法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的监管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向管辖范围内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街头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内文秘工作,负责政策理论培训、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干部、综治、人才、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和保密工作以及来访接待、对外联络等方面工作。

  (二)法制室

  负责拟订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标准、程序及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管理;负责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宣传、考试;负责案件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案卷归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梳理、更新等工作。

  (三)督查室

  负责局内信访、廉政工作,日常工作、领导部署专项工作和其他重要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反馈;负责局属各科室、直属大队及全体成员的纪律作风、日常考勤

  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

  (四)财务室

  负责局内财务预算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各项财务凭证、报表、账簿的编制、填报、管理;负责罚没款收缴,办公设备、用品、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清领、保管、维修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室

  负责户外广告标语牌、建筑施工围挡、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审批;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对占用、挖掘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对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等行为的审批。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年初预算数1513.01万元,决算数1641.48万元,其他收入1.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5.87万元,本年共收入1642.91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8万元,实际拨款占预算数的108%,预算执行收支增加原因是:更换主干道、景点周边的围挡喷绘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7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42.9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5.87万元;支出总计1,778.7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0.2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10.27万元,下降22.30%;支出总计减少510.27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费用降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1.48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4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5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51万元,占85.90%;项目支出219.01万元,占14.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75.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4.34万元;支出总计1,775.8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8.0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10.57万元,下降22.30%;支出减少510.57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费用降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5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78万元,占85.90%;项目支出219.01万元,占14.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23万元、津贴补贴425.08万元、绩效工资:60.75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09万元,住房公积金39.43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5.3万元。较上年减少4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执法体系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5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6万元、印刷费4.77万元、手续费0.14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0.81万元,培训费10.66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福利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5万元,较上年减少59.7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夏季主要使用执法电瓶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5万元,占10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45万元,用于执法车辆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燃油费用,车均运维费1.7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季节,压缩运行成本,公务用车使用以执法电瓶车为主进行执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9万元,比2017年减少59.70万元,降低53.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8.26万元,印刷费4.77万元,手续费0.14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0.81万元,培训费10.66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福利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5万元,其他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4万元,比2017年减少27.86万元,降低58.7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增采购其他交通工具执法电瓶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1万元,比2017年增加59.20万元,增长19,096.80%,主要原因是:围挡美化、违章停车缴费系统、停车位施划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用毕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未涉及民生及重点支出等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 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巧芬 联系电话:0477-859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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