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划、制度和措施;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指导全区党政群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好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研究和指导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相应干部档案管理;组织落实优秀青年干部、选调大学生和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主管全区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主管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和组织开展对区委管理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划;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工作。
(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照顾工作。
(七)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编制人才开发规划;负责组织、指导人才工作重大政策的调研起草工作。
(八)负责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具体目标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工作。
(九)承担有关工作的课题研究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宣传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组织部设11个内设机构。共有干部30名,其中离退休1人,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综合收入预算数1399.21万元,综合支出预算数1399.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399.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399.21万元。综合收入决算数据540.2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858.96万元。综合支出决算数545.7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853.4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38.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45.72万元。本年度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均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在于预计要建设康巴什区红色教育基地未开工建设,前期项目规划、土地、可研报告已批复,2019年开工建设。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40.25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05万元;支出总计582.3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6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4.67万元,下降7.1%;支出总计减少44.6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开展专项活动;二是领导干部外出培训班取消。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4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31万元,占99.64%;其他收入1.94万元,占0.36%。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7.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9.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1.05万元;支出总计579.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3.6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6.61万元,下降7.4%;支出总计减少46.61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开展专项活动;二是领导干部外出培训班取消。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99.6%。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等,较上年增加4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名干部;公用经费13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增加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基本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占 8.5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两批次10人次,上年度接待费均由接待办承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4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55万元,比2017年增加14.38万元,增长12%。主要包括办公费36.40万元,印刷费15.26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差旅费6.17万元,维修费0.51万元,租赁费1.25万元,培训费9.41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9.18万元,委托业务费5.7万元,工会经费3.59万元,福利费0.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3.8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7年减少2辆,主要由于原有的2辆公车属于宣传部新闻采访用车,已进行账务调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各项职能职责,为康巴什区组织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477-8595851
附件: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组织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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