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康巴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卫生、计划生育和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卫生计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有关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等相关规范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诊断、治疗与鉴定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贯彻并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负责所辖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行为。
(六)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八)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计生科技和医疗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督促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贯彻蒙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广蒙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蒙中医药文化。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落实,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国内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及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十六)监督指导区爱国卫生工作。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个。(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8年,本部门人员编制107个,比上年增长107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比上年增长0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8年,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109个,比上年减少2个。其中:在职人员108个,减少2个;离休人员0个,增长0个;退休人员1个,增长0个;其他人员6个,减少1 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长聘人员6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165.4万元,比上年增加23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增加;二是计划生育服务人口增加,人均标准提高。2018年,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165.4万元,比上年增加23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2016 年度带薪休假及补缴机关养老保险补贴,二是兑现2017 年上级专项,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提高,四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165.4万元,同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239.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增加;二是计划生育服务人口增加,人均标准提高;收入决算合计3445.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9.13,同比2017年收入决算增加1108.79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增加37.79,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2016年度带薪休假及补交机关养老保险补贴,二是兑现2017年上级专项,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提高;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165.4万元,同比2017年支出预算增加219.39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增加;二是计划生育服务人口增加,人均标准提高。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合计34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7.226万元,占99%;其他收入8.64万元,占1%。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决算合计 3059.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86万元,占50%;项目支出1509.42万元,占5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46.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95万元;支出总计3046.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99.9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00万元,增长47%;支出增加63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及标准增加,二是兑现2017年部分专项经费,三是增加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项目资经费。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42万元,占45%;项目支出1905.84万元,占55%。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离职一名调走一人;公用经费24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增加2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在行政运行科目内列支。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24.4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2018年度医疗保障救护任务少,另单位严格压缩公车使用,造成决算与预算差异化。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占79.31%;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万元,占20.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用于卫生监督,车均运维费1.61万元,较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成立卫生监督科,业务用车增加,二是国家复审创卫用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6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2017年度市红十字会目标考核验收、全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叉考核;二是全市2017年度人民健康状况保障工作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三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四是内蒙普正会计事务所开展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2万元,比2017年增加205.08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87万元,比2017年增加87.8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一是购买疫苗冷链车,二是采购环卫工人服装,三是神华康城社区采购x光机一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市里的考核指标2018 年康巴什总人口为15.4万人,建档人数11.79万人,完成率76.53,健康档案使用率 64.89,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6.53、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3.82,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7.01。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卫计发〔2018〕355号文件精神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72.84万元,2018年人均55元,实际到位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43.69元,完成预拨79.44任务。
2、计划生育奖励项目。
2018年“三项制度”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共计19212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生育关怀公益金共计34000元。
3、基本药物补助项目。
全面推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满足分级诊疗服务需求:按照自治区和市级要求,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65以上。继续规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管理。各社区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中草药除外)累计总额257万元,零差价让利于民60余万元。
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规范开展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随着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人群将大幅增加,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和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高危高龄孕产妇管理,实行全程监测,做好孕产妇孕前风险评估、孕期检查随访、产后跟踪服务及新生儿访视和健康体检等服务。2018年,康巴什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2以上,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6/10万、11‰和10‰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
妇幼工作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妇幼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2以上。按要求开展育龄妇女常见病筛查和“两癌”检查项目。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工作,发现阳性病例及时上报并采取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建立出生缺陷的预防、筛查和治疗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免费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成效。
做好技术服务,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继续为计划生育人群开展免费避孕节育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避孕药具规范化管理,增设免费避孕药具宣传服务网点,扩大药具免费发放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孕情监测和出生登记制度,全面掌握孕产妇和婴儿出生信息,实行育龄妇女实名化管理和重点对象追踪服务。
(五)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锐 联系电话:15247769800

打印
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