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物局牌子。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文物和博物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文化、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康巴什区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和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协调配合开展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 综合办公室
1.机构设置
下设3个股:机关党建股、财务后勤股、政务宣传股
(二)综合业务室
1.机构设置
下设6个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股、统筹促进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艺术与文博保护管理股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223.27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632.54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632.54万元。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非财政拨款190.13万元。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43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43万元,支出决算合计43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05.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32.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74万元;支出总计1,705.2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6.2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85.31万元,增长85.40%;支出总计增加785.31万元,增长85.4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新区旅游局合并,费用相应增加。二是2018年收到16、17年化债资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3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41万元,占88.4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90.14万元,占11.6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39万元,占37.10%;项目支出917.61万元,占62.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7.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21万元;支出总计1,507.6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4.9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04.99万元,增长67.00%;支出增加604.99万元,增长67.0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新区旅游局合并,费用相应增加。二是2018年化解16、17年债务,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9万元,占37.00%;项目支出759.28万元,占58.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1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新区旅游局合并,费用相应增加;公用经费2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较上年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节约开支, 减少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用度;二是年初机关事务局收回一辆公务用车,费用相应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3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3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因机关事务局年初收回一辆公务用车,年底归还,费用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06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因机关事务局年初收回一辆公务用车,年底归还,费用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2018年无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19万元、30202印刷费1.76万元、30203咨询费0万元、30204手续费0 .04元、30205水费0元、30206电费0元、30207邮电费0.53万元、30208取暖费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万元、30211差旅费5.56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元、30214租赁费0.29万元、30215会议费0万元、30216培训费2.8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万元、30226劳务费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30229福利费0.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0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3.62万元、30228工会经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1.63万元,降低-6.4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用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134.27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17年采购舞台设备,本年无货物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9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06.01万元,降低-61.50%,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俊霞 联系电话:0477-859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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