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科协 发布时间:2019-04-25 10:2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旅游、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拟定所属行业领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系统机制体制改革。 

  (二)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学事业及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各类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人才培训工作。 

  (三)组织推进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文化旅游服务站、文化室及广播电影电视等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负责有关专项经费的分配与监管工作。 

  (四)负责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按照权限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各经营单位的审核、变更、注销,以及规范运营管理;培育和完善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影视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监管从事演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新闻出版的民办机构;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撤并和电影放映、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负责全区文化及旅游市场的统计工作。 

  (五)按照权限负责全区文艺类产品参与导向性活动、对外文化交流以及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和报批工作,监管全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六)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新闻制作、宣传、传输及发展等重大事项的指导、管理和协调。监管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七)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项目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培育发展论坛、旅游、休闲、度假经济;负责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区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健全保护名录体系,开展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文博事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区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文物抢救、保护和利用。 

  (十)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交流及宣传工作,拟定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等相关协会、团体工作。 

  (十二)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鼓励推动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监督检查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的服务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加大我区文化旅游资源、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招商引资,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步伐。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内设职能科室9个(1、综合办公室2、产业项目室3、公共文化室4、宣传促进室5、艺术影视创研室6、旅游规划室7、市场管理室8、质量管理室9、出版广电室),直属2级单位2个(1、文化馆2、文化旅游执法局)。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94.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1%,减少主要是人员同比上年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同比上年下调10%。 

  支出预算1094.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1%,减少主要是人员同比上年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同比上年下调10%。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9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27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3万元,占比50.27%;项目支出544.24万元,占比49.7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开展2019年各项文化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4.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94.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1%,减少主要是人员同比上年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同比上年下调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3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0.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公务接待费批复计划,比上年增加预算0.1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1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14万元、30202印刷费2万元、30203咨询费0万元、30204手续费0元、30205水费0元、30206电费0元、30207邮电费0.2万元、30208取暖费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万元、30211差旅费1.2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元、30214租赁费0万元、30215会议费0万元、30216培训费0.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65万元、30226劳务费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30229福利费9.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0元、30228工会经费5.58万元、。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4%。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账面车辆共有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账面价值28.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俊霞          联系电话:0477-8599988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的8张表 

        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8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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