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刘波同志职务的议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关于杨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鄂康党干字〔2025〕32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提请任命:
刘波同志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特此申请,希予批准。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代区长:方立妍
2025年8月27日
上一篇 |
下一篇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