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关于
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
线索的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6:5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及市自然资源局安排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毁坏耕地、私挖滥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出现操控资源开发的“砂霸”“矿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厉打击垄断国有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国有土地,违法破坏及占用耕地等突出土地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雇佣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偷挖盗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以及垄断资源、滥开滥采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严厉打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以及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相关项目工作中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牟取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其他危害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涉腐包庇线索。公职人员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帮助不法分子逃避监管的违法线索。

  二、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举报电话:0477-8595949,举报邮箱:kbszrzyfj@126.com。来信/来访举报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木伦东街3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1007办公室。举报信箱: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一楼大厅东楼梯口。

  三、举报须知

  (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反映问题线索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三)举报内容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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