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
王瑞祥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国佑集团。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保密机要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党校、区档案史志馆、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各保险公司。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国佑集团。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保密机要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党校、区档案史志馆、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各保险公司。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