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召开《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升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与民主性,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社会听证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秉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我局决定召开《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 年)》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聚焦《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 年)》,旨在听取参会人员对该规划是否适当、可行的评价,收集决策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并征集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二、听证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25 年 8 月 4 日 9 时(若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地点
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12楼1214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构成
决策事项陈述人、主持人、记录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街道代表以及自愿参与本次决策事项听证会的康巴什区公民。
四、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方式
(一)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对听证事项有一定了解与关注,能够客观、公正地表达个人意见;
3. 承诺遵守听证会纪律,按时出席听证会。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三种方式提交申请。
1. 现场报名:前往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12楼 1216 办公室,现场填写《听证会参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 邮寄报名:将填写完整的《听证会参加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至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12楼 1216办公室(收件人:王克 联系电话:15147536346)。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会申请”字样。
3. 电子邮件报名:将填写好的《听证会参加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4693181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听证会申请 + 姓名”。
(三)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日12时止。
五、听证参加人员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名额有限,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抽签结果将于2025年8月3日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中签人员。未中签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纪律
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二)陈述要求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会上应严格遵守听证纪律,如实陈述意见和提供材料,不得扰乱听证秩序。
(三)委托代理
如需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费用说明
本次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克
(二)联系电话:15147536346
(三)联系地址: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12楼1216办公室(康巴什区政府大楼东侧)
(四)电子邮箱:1469318152@qq.com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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