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审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审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康巴什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康巴什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康巴什区审计工作重点。
(二)向区政府报告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资金管理与监督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对下列单位和事项进行审计:
1.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4.国有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区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9.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其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向区政府提交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工委常务委员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财政经济活动中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组织对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审计事项。
(九)组织审计业务和技术培训。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康巴什区审计局成立于2004年7月,科级建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财政金融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法规信息室、行政事业审计室。现有职工1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40.12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63.79万元;年初预算支出940.12万元,决算支出288.34万元,因2018年审计业务费拨付时间较晚,造成本年业务费结转至2019年。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65.9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5万元;支出总计468.38万元,
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09万元,增加 25.11%;支出总计增加93.09万元,增加25.11%。主要原因:本年支付审计业务费同比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79万元,占99.50%;其他收入2.14万元,占 0.5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1万元,占89.90%;项目支出29.03万元,占10.1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5.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8万元;支出总计465.8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8.9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9.89万元,增加27.29%;支出增加99.89万元,增加 27.29%。主要原因:本年度审计业务费同比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1万元,占89.40%;项目支出29.03万元,占10.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某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 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2万元,比2017年减少37.68万元,减少26.26%。主要原因是:本年聘用专家劳务费结算到人员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9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印刷费0.1万元、培训费2.33万 元、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3.9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1.24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无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某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用毕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康巴什区审计局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提高支出透明度为目的,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管理使用财政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欣 联系电话:0477-859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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