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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康巴什区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8-11-21 10:28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康巴什区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康巴什区分局是康巴什区境内管理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部门,主要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两大职能。

(一)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康巴什区政府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二)负责管理康巴什区标准化工作,并对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

(三)负责管理康巴什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加强检验工作。

(四)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贸活动中的计量违法行为。

(五)负责管理康巴什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六)对康巴什区质量管理进行指导,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七)负责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

(八)完成上级质监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康巴什区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正科级建制,现在职员工28人,其中行政在编6人,其余22人为临时聘用人员。主要履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内设办公室、党建室、财务室、特种设备监察室、综合股、稽查队5个股室。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收入总计91.1万元,财政拨款补助91.1万元;

(二)2017年预算支出情况:支出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3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1.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37万元;支出总计132.1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13万元,下降13.72%;支出总计减少18.02万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1万元,占99.7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23%。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1万元,占77.69%;项目支出27.70万元,占22.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37万元;支出总计124.2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6.85万元,下降33.04%;支出减少25.94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1万元,占77.69%;项目支出27.70万元,占22.29%。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2万元津贴补贴29.96万元、奖金1.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28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聘用人员减少;公用经费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2万元、印费0.86万元、咨询费0.00、手续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费用的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的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占95.95%;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95.9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用于维修保养、燃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工作考核之后用于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00批次,共接待0.0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0万元,比2016年减少3.53万元,降低12.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印刷资料等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0.0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采购费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0.0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康巴什区分局未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娅丹             联系电话:816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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