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机编字〔2016〕199号)精神,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四)指导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
服刑人员及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和协调处理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
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警务督察工作。
(八)拟订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全区
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研究、建设、组织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报警、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文秘工作,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局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局内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接待、印章、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对接协调各单位,并做好信息宣传、档案整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研究、建设、组织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报警、信息、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检查、人民警察警衔管理、警务督察等工作。
(二)社区矫正大队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三)宣教股
拟订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法律法规及专项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和法治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股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承担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监督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区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拟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分流处理和督查回访工作;统一受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各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奖惩意见,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
三、派出机构
区司法局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哈巴格希街道司法所、青春山街道司法所、滨河街道司法所、康新街道司法所。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司法所承担以下职责:具体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接受“12348”电话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及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6.6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61 万元,下降29.16 %,来源为公共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166.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61 万元,下降29.16%,减少主要是由于节约开支,基本支出减少。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6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6.66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6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6.66 万元,占比 93.99 %;项目支出 10 万元,占比 6.01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费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6.6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66.6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16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48.61 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6.45 %。其中:减少的主要原因:因节约开支适当减少公车出行。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7万元,下降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7 万元,下降6%。减少主要是由于依据文件要求节约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8.77 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0.6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福利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娜 联系电话:0477-8580877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的8张表(已在财政综合预算系统统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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