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部门可自行增加更加详细的公开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主管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拟订人才流动政策,负责优秀人才的引进和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贯彻落实继续教育政策;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
4.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制度,并对公务员管理各项配套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订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奖励表彰制度,协调和审核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奖励表彰工作。
7.研究拟订人事人才工作和全区人才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人才开发、大学生创业就业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培训政策、规划和计划,宣传、协调和检查指导落实工作;承担各项“人才工程”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规范人才市场、创业园(孵化基地);负责全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和遴选工作;负责完善人才储备制度;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代理及档案管理;负责“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和公益性岗位基层服务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备案工作。
9.实施劳动监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有关惩戒和申诉控告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用工备案,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10.研究拟订全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制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牧民等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计划;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障事业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2.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13.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基金运行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
14.根据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人事人才调配室、工资基金管理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室、财务管理室、党建和党风廉政室。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74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68万元,增长34.23 %,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新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预算、新增机关养老保险费缴纳预算、新增一辆执法用车预算等。
支出预算274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68万元,增长34.23%,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预算支出、新增机关养老保险费缴纳预算支出、新增一辆执法用车预算支出等。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74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7.6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7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61万元,占比43.59 %;项目支出1550万元,占比56.4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就业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47.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7.7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39.02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97.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3.5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万元,比上年增加2.8 万元,增长71.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万元,增长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万元,增长86%。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一辆执法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97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长20.89%。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工会经费10.36万元、福利费17.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一辆执法用车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予以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2辆,均为执法用车,无其他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沙沙 联系电话:0477-8599868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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