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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经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3日           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要求,不断健全文艺创作生产全周期扶持机制,立足我区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及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力作,繁荣发展康巴什区文艺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 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德才兼备、德艺双馨为标准,遵循“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会员倾斜、服务发展”原则,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立足康巴什区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及 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创作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康巴什区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二条  目的意义   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发展目标为指引,以健全完善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管理机制为核心目标,巩固组织优势,提升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强化对文艺工作者的激励保障与文艺人才的培养培育,构建结构合理、梯队完备的文艺人才队伍。聚焦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加强数智技术赋能等关键方向,引导文艺创作紧密对接康巴什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激励文艺创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打造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学艺术精品。   第三条  领导机构   成立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作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分管文化工作的副部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激励扶持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激励扶持各项日常工作。各项评审工作由意识形态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业内文艺人才和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结果报工作小组审定。       第二章  激励扶持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  文艺激励扶持对象   (一)团体及服务组织。在康巴什区注册成立或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文艺创作单位、企业、团体组织(不含机关法人单位),或与区内外单位联合创作且作品内容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主体;面向社会经常性开展公益文艺服务,参与人数较多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区内文学艺术服务团队。   (二)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或实际在康巴什区从事文艺工作的文艺工作者。   (三)广大创作者。不受户籍、会籍限制,凡围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等主题创作文学艺术作品,并取得一定成就(包括作品发表、出版、展演、获奖等)的各类文艺工作者。   第五条  文艺激励扶持范围   涵盖文学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剧本、文艺理论等)、美术书法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民间工艺等)、戏剧和戏曲曲艺类(歌舞、话剧、地方戏、曲艺、创编舞蹈等)、音乐类(作词、作曲等)、影视类(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广播剧、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网络文艺类(网络文学、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短视频等);同时包括文艺培训、交流、志愿服务、创作项目及重大文艺活动。       第三章  激励扶持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文艺成果激励扶持   (一)获奖类扶持奖励标准   1.国家级奖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获文化和旅游部“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文联“ 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美术展览奖”“ 曲艺牡丹奖”、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全国性常设文艺奖项,一次性奖励 25 万元;获广电总局“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含华表奖、飞天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等,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入围上述国家级奖项但未获奖的,每项奖励 3 万元。   2. 自治区级奖项。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一次性奖励 5 万元;获自治区文联“ 索龙嘎奖”、自治区文旅厅“萨日纳奖”等全区性常设文艺奖项, 一次性奖励 3 万元。   3.市级奖项。在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文艺比赛中获一等奖奖励 2000 元,二等奖 1500 元,三等奖 1000 元。   4.区级奖项。在区委、区政府主办的文艺比赛中获一等奖奖励 800 元,二等奖 500 元,三等奖 300 元。   (二)发表/出版/发布类扶持奖励标准   1.文学类。在国家级文学报刊(含中宣部、中国作协主管主办,拥有 CN/ISSN 号)发表:长篇小说、报告文学 5 万元/部,中篇小说、报告文学 3 万元/部,短篇小说、散文、诗歌 1 万元/篇;在自治区(省)级文学报刊(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作协主管主办)发表:长篇小说、报告文学 1 万元/部,中篇小说、报告文学 0.3 万元/部,短篇小说、散文、诗歌 0.2 万元/篇。   2.美术书法类。在国家级文艺报刊发表绘画、书法、摄影等作品,0.5 万元/件;在自治区(省)级文艺报刊发表,0.2 万元/件。   3.影视/戏剧类。在国家级广播电视台刊播曲艺、音乐、广播剧等作品,1 万元/件;在自治区(省)级广播电视台刊播, 0.5 万元/件。   4.网络文艺作品。在主流媒体平台或自媒体账号发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且转发量和互动量均超 1 万人次的原创文艺作品,经评审后给予创作者一次性奖励(全年不超过 30 件,总金额不超过 6 万元)。   5.公开出版图书。正式出版发行的文艺著作(含图书在版编目数据 CIP)经评审给予每部奖励 0.5 万—3 万元;列入出版社丛书的优秀作品,每部奖励 3 万元(全年不超过 3 部)。   (三)展演/展览类扶持奖励标准   1.作品入选展览。入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国家级大型展览(书法、美术、摄影等)1 万元/件;入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旅厅、文联主办的自治区(省)级展览, 0.3 万元/件。   2.大型个人展览/专场演出。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个人主题展览或专场演出,扶持不超过 10 万元/场;自治区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扶持不超过 5 万元/场(全年不超过 3 场);市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扶持不超过 2 万元/场(全年不超   过 3 场);在康巴什区内外公开演出 30 场以上的,每满 30 场奖励 2 万元,3 年累计奖金不超过 10 万元。   第七条  文艺活动激励扶持标准   (一)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我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或交办的重大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扶持资金(单场不超过 50 万元)。   (二)由自治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我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扶持资金(单场不超过 30 万元)。   (三)市委、市政府和我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或交办的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每场扶持不超过 5 万元(全年不超过 2 场)。   (四)由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主办的各类文艺活动,每场扶持不超过 3 万元(全年不超过 5 场)。   第八条  文艺人才激励扶持   (一)人才培训。国内知名文艺家来我区开展培训,按课时及级别给予补贴,全年不超过 8 场,年度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开展公益文艺服务的个人或组织,每年扶持不超过 2 万元(全年不超过 3 个)。   (二)创作实训基地。列入区文联重点打造的文艺公益创作培训基地,扶持 1 万—5 万元。   第九条  会员激励扶持   (一)年度创作贡献。对年度内围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主题创作成果突出(发表、获奖、展演累计 3 项以上)的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评选 10 名,每人奖励 1 万元,并优先推荐参与上级文艺评选。   (二)志愿服务标兵。对年度文艺志愿服务时长超 50 小时、表现突出的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评选 5 名,每人奖励 0.5万元,并优先享受培训、创作资助等扶持政策。   (三) 新锐人才培育。对 35 岁以下优秀青年会员(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设立“青年创作专项资助”,每年扶持 5人,每人资助 0.3 万元,重点支持其开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发展主题创作。   第十条  协会激励扶持   结合协会年度综合表现开展专项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区文联所属协会给予对应激励扶持:   (一)年度优秀协会。综合创作成果、活动开展、规范管理、志愿服务等指标表现突出的协会,评选 1—2 个,每个奖励 3 万元。   (二)特色工作协会。在康巴什区主题创作、公益服务等某一领域成效显著的协会,评选 1—2 个,每个奖励 2 万元。   (三)规范管理示范协会。内部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凝聚力强的协会,评选 1—2 个,每个奖励 1 万元。       第四章  申报要求与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评审与公示   (一)所有申报本文学艺术创作扶持激励的集体或个人,根据工作小组办公室年度申报通知,自愿申报。申报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佐证材料(作品创作、发表、出版、展演及获奖证书等),并填写《康巴什文学艺术激励扶持项目申报表》。   (二)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个人参与由政府财政出资完成的文艺作品获奖的,降低50%奖励金额。   (三)凡属奖励范围内的合作作品,多人合作完成的文艺作品视为 1 件,可共同申报,也可由作者之一单独申报,但须经其他作者同意。   (四)著作权人或著作权归属不明确,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   (五)所有领取本文学艺术创作扶持奖励经费时产生的税费需由接受扶持对象承担。   (六)初评。由工作小组统筹专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报评审委员会。如评委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应予回避。   (七)终评。由工作小组组织报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二次审核评定;对申报扶持奖励的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在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最后确定拟奖励文艺作品名单和拟扶持项目。   (八)公示。每年评审结束后,报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定结果均要在区内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工作小组自收到正式异议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重新审核。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权益或有其他应当取消其参评资格的情况,报评审委员会要及时取消其参评资格。已授奖或已扶持者,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每年申报一次。本年度尚未完全获取申报材料的项目,下届可按原标准补充申报,但不得隔届申报。   第十二条  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年度总额 150 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如资金不足,按规定申请追加预算。   (二)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者,收回资金且终身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对于已获得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包含市本级和其他旗区)的激励扶持资金的文艺成果、项目、奖项的,本办法不再重复给予激励扶持资金。   (二)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各类评审细则,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办法由康巴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有效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2026-08-13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康巴什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1次常务会议、区委二届第202次常委会会议和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2026-07-15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   印发康巴什区科技“突围”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3月经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根据上级文件审查有关要求,对部分内容做出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我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24年康巴什区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结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1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坚决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六大重点工程和六个先行示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为契机,立足区位优势,全面提升康巴什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持续强化壮大康巴什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R&D(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广泛集聚,丰富并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服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推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深入落实“三清零”和“双倍增、双提升”行动,持续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力度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实现稳步增长,到2026年共计达到50家。提升企业含金量,持续推动企业向自治区级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持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积极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资源优势,协助企业挖掘项目及专利,年末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三清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二)R&D经费持续增长行动   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资金支持,到2026年财政科技支出力争达到1.5亿元。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低于1%,保持逐年递增、持续增长态势。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确保R&D经费应统尽统。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支持承担科技研发项目。(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重大创新平台服务行动   全力服务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服务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做大做强,成为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的主力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高层次人才引育服务行动   借助鄂尔多斯市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有利契机,用好用活鄂尔多斯“人才新政2.0版”。灵活采取刚性引进、柔性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数字领域人才。积极通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激励政策、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双招双引,以及做好安居保障、子女就学等办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使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五)深化“车能路云”全场景示范应用行动   深化鄂尔多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建设,丰富并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基本实现中心城区车路云一体化、全覆盖。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推动交通大数据、5G与车联网通信、智能云控系统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数字技术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渗透融合。优化无人驾驶出租、无人驾驶接驳车、无人驾驶清扫、无人驾驶售卖场景,拓展无人驾驶物流配送等各具特色的应用示范场景,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推动国家级智能网联试点申报。(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   (六)推动算力平台建设行动   推进鄂尔多斯超级计算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持续深化与工信部中国电子学会合作,加快数字产业项目布局、数字场景整合利用。建设鄂尔多斯数智中心,以现有云计算中心为基础,建设以算力生产、调度、销售为一体的数智中心。持续优化“多多评”平台,推动功能模块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成立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工作组,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组织推动重大事项决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支出,区本级财政科技资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保持刚性增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调对接,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速度缓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其它事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康政发〔2024〕28号)同时废止。   

    2025-10-28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全民普惠殡葬补贴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 1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鄂府发〔2013〕61 号)精神,以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推行遗体火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健全和完善康巴什区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机制,结合康巴什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全民普惠殡葬补贴对象    凡生前具有康巴什区户籍,死亡后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以殡葬专用车辆接运遗体,并在经政府审批的正规殡仪服务机构进行治丧、火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公墓安葬或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康巴什区户籍居民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以殡葬专用车辆接运遗体,在经政府审批的正规殡仪服务机构进行治丧、火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或公墓安葬的,一次性补贴 6000 元;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一次性补贴 8000 元。    三、节地生态葬内容及方式    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经政府审批的正规公墓、公益性公墓内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葬(均不留坟头)、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由当地公墓管理部门安排专人施工,殡仪馆或公墓管理部门签批认可并组织实时操作,到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节地生态安葬证明。    四、所需材料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死亡后,其丧事承办人可向康巴什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殡仪馆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殡仪馆出具的殡仪馆寄存证明,或公墓管理部门出具的墓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选择生态安葬的需出具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丧事承办人在办理完毕安葬事宜后三个月内到康巴什区民政局办理申报手续,提交证明材料,填写《康巴什区全民普惠殡葬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区民政局对符合补贴的资料进行审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丧事承办人;    (三)发放:审核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将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至丧事承办人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冒领、骗领殡葬补贴的,除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本办法由康巴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025-06-16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我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24年康巴什区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结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1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坚决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六大重点工程和六个先行示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为契机,立足区位优势,全面提升康巴什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持续强化壮大康巴什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R&D(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广泛集聚,丰富并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服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推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深入落实“三清零”和“双倍增、双提升”行动,持续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力度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实现稳步增长,到2026年共计达到50家。提升企业含金量,持续推动企业向自治区级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持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积极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资源优势,协助企业挖掘项目及专利,年末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三清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二)R&D经费持续增长行动   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资金支持,到2026年财政科技支出力争达到1.5亿元。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低于1%,保持逐年递增、持续增长态势。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确保R&D经费应统尽统。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支持承担科技研发项目。(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重大创新平台服务行动   全力服务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服务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做大做强,成为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的主力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高层次人才引育服务行动   借助鄂尔多斯市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有利契机,用好用活鄂尔多斯“人才新政2.0版”。灵活采取刚性引进、柔性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数字领域人才。积极通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激励政策、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双招双引,以及做好安居保障、子女就学等办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使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五)深化“车能路云”全场景示范应用行动   深化鄂尔多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建设,丰富并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基本实现中心城区车路云一体化、全覆盖。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推动交通大数据、5G与车联网通信、智能云控系统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数字技术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渗透融合。优化无人驾驶出租、无人驾驶接驳车、无人驾驶清扫、无人驾驶售卖场景,拓展无人驾驶物流配送等各具特色的应用示范场景,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推动国家级智能网联试点申报。(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   (六)推动算力平台建设行动   推进鄂尔多斯超级计算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持续深化与工信部中国电子学会合作,加快数字产业项目布局、数字场景整合利用。建设鄂尔多斯数智中心,以现有云计算中心为基础,与算力头部企业合作,建设以算力生产、调度、销售为一体的数智中心。持续优化“多多评”平台,推动功能模块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成立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工作组,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组织推动重大事项决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支出,区本级财政科技资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保持刚性增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调对接,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速度缓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工作组   2.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工作组   为全面提升康巴什区科技创新能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决定成立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杨树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 波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乔政博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乔红梅 区科技局局长   严念龙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耿军飞 区发改委主任   折海明 区财政局局长   尚志罡 区交通局局长   郝斯鲁 区商务局局长   牛云伦 区国资委主任   米维刚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怡璇 区统计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在存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永飞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乔红梅兼任。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行动圆满完成。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的,由调整后承担相应职能职责的部门主动承担开展工作,不另文通知。   附件2   康巴什区科技“突围”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力度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实现稳步增长,到2026年共计达到50家。持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年末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三清零”。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统计局   2   R&D经费持续   增长行动   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资金支持,到2026年财政科技支出力争达到1.5亿元。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低于1%,保持逐年递增、持续增长态势。   区财政局   4   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确保R&D经费应统尽统。   区科技局   5   重大创新平台服务行动   在鄂尔多斯实验室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过程中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区科技局   6   在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申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过程中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区科技局   7   深化“车能路云”全场景   示范应用行动   深化鄂尔多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建设,丰富并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基本实现中心城区车路云一体化、全覆盖,推动国家级智能网联试点申报。   区科技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交管大队   8   推动算力平台建设行动   推进鄂尔多斯超级计算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加快数字产业项目布局、数字场景整合利用。   区科技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   

    2024-03-11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康巴什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已由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康巴什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审议稿)   为进一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市民福祉中心建设,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数,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75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的通知》(鄂民发〔2021〕103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奖补制度的通知》(鄂民发〔2021〕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补贴机制,规范各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培育和扶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撬动银发经济市场活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医养康养服务、评估和培训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等方面。除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外,各养老服务站点可以创新开拓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详见附件)。   三、服务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为:年满8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年满60周岁的特困、孤寡老人;低保、低保边缘、优抚、计生特扶等四类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中度以上失能老人。上述对象均须具有康巴什区户籍。   (二)老年食堂补贴对象为:在康巴什区常住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补贴金额由民政局制定并适时调整。   (三)银发积分发放对象为:康巴什区户籍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70-74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00分银发积分(100元),75-7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5000分银发积分(15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00分银发积分(200元)。   四、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各街道统筹整合辖区的阵地,可以采取与现有阵地合建或者新建。区民政局负责区级养老服务智慧调度中心的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设施设备纳入各相应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并与委托运营的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签订资产移交使用名录,形成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区民政局或街道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营养老服务站点和助餐点。区民政局制定考核标准,进行日常行业监管,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运营和助餐补贴。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中心(站)每年给予20-30万元运营补助,养老服务项目单一的中心(站)每年给予10-20万元运营补助,所需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   第三方配合街道做好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场所运营期间的水电气暖等费用,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优惠。助餐点要按照助餐补贴标准保障特殊人群的用餐,同时可以向社会开放。鼓励各个街道向承接为老服务的第三方购买相关服务,第三方机构可以承接街道的其他服务内容。鼓励从事家政服务、餐饮配送、物业企业、信息技术等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定点机构选择和运营管理。凡是能满足老年人就餐、家政服务、日间照料、保健安摩、看病就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上门维修等需求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定点机构。享有银发积分的老年人可到定点机构进行消费,银发积分所需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   区民政局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对定点机构进行评估、签约、管理。按照有序开放市场、促进良性竞争的原则,对定点服务机构实行总量控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为定点机构,并根据市场发展逐步扩大定点机构数量。定点机构实行动态调整,区民政局不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士或第三方机构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复查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除服务协议。   定点机构要根据实际,对场所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适老化设施设备,方便老年人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推进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要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内容,切实加以推动。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要安排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银发积分发放,并定期对资金进行监督、审计,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考核监督。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实体评估机制,民政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人或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财务运行、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评。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资金规范性使用和专业服务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编制居家养老服务预算安排及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附件:康巴什区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清单   附件:   康巴什区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清单   科   目   内    容   生活照料服务   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护理服务、其他生活照料类服务。   精神慰藉服务   心理慰藉服务、心理疏导服务、探访服务、咨询服务、其他精神慰藉类服务。   家政服务   安装维修服务、清洗服务、疏通服务、其他家政类服务。   医养康养服务   医疗协助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健康指导服务、其他医养康养类服务。   评估和培训服务   评估服务、培训服务、其他评估和培训服务。   智慧养老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指挥调度服务、呼叫服务、其他智慧养老服务。

    2023-05-29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多多评·物质积分”赋能“接诉即办”工作细则》《“多多评·物质积分”赋能“随手拍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提高康巴什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多多评·随手拍”工作质量和效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根据《康巴什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奖励制度》《康巴什区“多多评·随手拍”工作奖励制度》要求,现将《“多多评·物质积分”赋能“接诉即办”工作细则》《“多多评·物质积分”赋能“随手拍处理”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2022年7月8日   “多多评•物质积分”赋能“随手拍处理”   工作细则   为全面提高康巴什区“多多评·随手拍”工作质量和效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根据《康巴什区“多多评·随手拍”工作奖励制度》,进一步规范考核、鼓励先进,对所有承办部门给予积分奖励,每个承办部门赋原始积分 2000000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每月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三率”均为100%、且主动认领的承办部门随手拍处理的工作人员每人奖励积分300分。   二、每月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三率”均为100%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200分。   三、每月响应率(遵循“事不过夜”原则)为100%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 100分。   四、每月解决率(经抽查回访核实解决的)为100%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 100分。   五、每月满意率(经抽查回访核实解决的)为100%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 100分。   六、在3小时内快速响应处理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100分。   七、积极上传附件佐证材料,特别是问题得到处理的前后对比图片的承办部门,奖励积分200分。   八、为牵头办理解决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的部门和职能交叉主动认领接单的部门,奖励积分300分。   九、区政务服务局热线办按月进行统计,对各承办单位统一发放奖励积分,承办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办件情况,对办理工作人员进行积分分配,分配名单报区政务服务局热线办汇总后,由区高质量投资公司赋分。积分根据以上项目进行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   十、本工作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最终由区政务服务局热线办解释。   

    2022-07-08
  • 康巴什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来康城·全办成”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来康城·全办成”政务服务品牌创建,打造全市最优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3.0方案)》、《2022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500 条)》具体要求,本着每一项任务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原则,结合康巴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康巴什区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和全市“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争创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旗区的目标要求,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便利为导向,坚持以“一网通办”为统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四办”服务,全力打造“来康城·全办成”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来康城.线上“易办成”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区各部门编制公布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和办事指南,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达到三级统一,办事指南中时限、时间、地点、中介、申请材料、流程、空表、样表等要素信息要逐步完善,同时建立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全区各部门认领编报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共享负面清单、供需对接清单,挂载汇聚数据资源,实现政务数据精准共享。持续强化系统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要以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实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3.强化电子证照汇聚应用。全区各部门按照“应汇尽汇”原则,持续推进各类电子证照归集至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最大程度覆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对已归集的电子证照及时签章。推进个人常用证和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2022年10月底前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系统要完成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及“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对接共享服务,实现证照的核验、亮证亮码、查询、授权、附件下载等功能,推动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证照免提交。   4.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全区各部门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力度和流程再造力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年底前推动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让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   (二)加快提升掌端服务能力,实现来康城.掌上“可办成”   5.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依托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以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软硬广告相辅助的模式,宣传推广“蒙速办”APP的功能和使用便利性,拉动新用户量的增长。   6.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可接必接、应接尽接”的原则,全面梳理我区政务服务资源,将目前可接入的特色应用全部接入“蒙速办”APP。同时要从用户角度出发,不断开发汇聚医疗就诊、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求职就业、家政服务、水电气暖生活缴费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应用,最大程度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   7.拓展“蒙速办”APP应用成效。推进PC端与移动端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加强电子证照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方便用户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办理业务。提升“蒙速办”APP的运维管理,保证数据接口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确保特色应用高效稳定运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移动端办事的便利性。   (三)加快推动集成式服务,实现来康城.一次“速办成”   8.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模式。围绕群众生活和企业服务两个“全生命周期”,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面推行“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受理模式。持续深化103个“一件事”,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拓展办理深度,将我区涉及的8项高频“一件事”落地实施。同时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注销一件事”等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一件事”,年底前至少新增2项涉及便民利企高频“一件事”。   9.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线上办理。将全区范围内审批服务业务系统与“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对接,畅通“一件事”网上申报渠道,优化事项办理引导管理、审批流程配置、表单材料自动分发、统一发证等办理流程,综合运用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实名核验、网上缴费等手段,强化部门间“并联”审批,实现线上“一口受理、电子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证”集成化审批服务。   10.提升“一件事一次办”线下服务能力。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设置,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为企业群众提供综合收件、现场引导、代办帮办等服务,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同时将“一件事一次办”向街道和社区延伸,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四)加快实行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来康城.投资建设“好办成”   11.完善代办帮办功能。 健全部门间沟通联络机制,不断细化代办帮办工作举措,动态调整公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充实专职代办帮办队伍力量,为重大项目、企业开办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12.创新服务模式。采取“窗口前移、三送一提”的工作措施,代办帮办专班将服务窗口前移到企业,开展“进现场、跑审批、促开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送政策,通过组团服务现场会、会商联审、定期调度、审批“绿色通道”等服务构建“一个项目、一班人马、一张作战图、一份责任单”的推进机制,推行个性化定制,优化“首席服务专员”“一企一策”“一企一档”机制,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代办帮办上实现新突破,为企业提供精准代办、贴心帮办服务,“上门服务+代办帮办”让投资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省心。   13.开辟代办帮办绿色通道。政务服务局与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开辟代办帮办“绿色通道”,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原则,推出“帮您办”服务承诺工作机制,将“帮您办”服务从立项开始提前到从有意向落地康巴什区开始,为企业提供“点对点”“一对一”“全过程”“全链条”的便利化、个性化、精准化“项目管家”式代办帮办服务,当好企业的金牌“店小二”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政府次数。   (五)加快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来康城.线下“快办成”   14.全面落实“就近办”服务模式。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在基层中心和站点搭建畅通的政务内网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到各街道和社区就近办理。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综合一窗受理”,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办”服务,把政务服务前移到群众家门口,打造15分钟便民政务服务圈。   15.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三集中、三到位”成果,对因场地、涉密原因不宜进驻的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进驻,让“大厅之外无审批”更进一步。不断优化窗口功能设置,全面推行“综合一窗受理”审批服务,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综合一窗”受理、企业服务、代办帮办等专区。健全完善大厅预约叫号、咨询导办、适老化服务、绿色通道等功能,从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标准、联动审批、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标准化统一管理,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省心的政务服务。全力推动“好差评”实现全覆盖,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长效机制,并通过每日晨会、每月通报、季度评比、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让企业和群众真正体会到线下办事的方便快捷。   (六)加快启用“异地通办”服务,实现来康城.异地“能办成”   16.推动“异地通办”事项落地见效。立足于解决异地办事“多地跑、往返跑”的难题,围绕异地通办的标准,确立通办的事项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模式,在利企便民等多领域建立“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联办服务机制,分步有序推进事项跨区域通办,深化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实现通办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梳理288项“全市通办”、209项“跨省通办”、110项呼包鄂乌“互办互认”事项,编制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建立完善操作规程,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按照时间节点对部门窗口进行督办催办,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间,推动“异地通办”各项事项落地实施。   (七)加快探索套餐式服务,实现来康城.高频事项“即办成”   17.提供“承诺即办”服务。创新审批方式,实行“您承诺、我许可”式的承诺制审批模式。对“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证照分离”改革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优先推广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业务100%全程网办。   18.提供“免证即办”服务。梳理“免证即办”事项并与电子证照进行关联,实现事项、证照对应,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驾驶证、结婚证、离婚证、电子营业执照等120类个人和机构证照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群众可以通过“蒙速办”亮码、窗口扫码、人脸认证等三种方式进行授权,系统自动调用电子证照,实现免证即办。   19.提供“无证明”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以减证便民为原则,坚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暂时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对需暂时保留的证明事项,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助、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20.提供“即来即办”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全面梳理审批事项,科学拆分事项,优化审批层级,精简审核材料,推出即办事项清单,强力推出“线上即传即办”和“线下即来即办”双通道办理模式。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刻办结,申请企业即来即办、即时取证,从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通过积极探索“四即式套餐服务”,让审批环节再精简、政务服务再提速,实现来康城,“高频事项即办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推进“来康城·全办成”各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认领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相关工作、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时限、目标要求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务服务局负责“来康城·全办成”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建立沟通反馈机制,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监管调度,严格跟踪问效,将“四办”工作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将“来康城·全办成”工作纳入年度“五位一体”考核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依纪依法通报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充分运用“好差评”、“多多评”评价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各项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2022-04-18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康巴什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康巴什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内政发〔2021]4号)、《鄂尔多斯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297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区范围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结合康巴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区“放管服”改革,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中央、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涉及康巴什区的52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着力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改革方式   各部门要按照《鄂尔多斯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逐一认领涉及本部门的52项改革事项,对照改革方式、改革措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鄂尔多斯市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着力优化审批方式,压减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层级,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事后监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一)直接取消审批。破解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领域“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康巴什区范围内取消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放开贸易流通、食品、交通等领域市场准入,在康巴什区范围内将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告知承诺。大幅简化教育、安全、生产服务、生活消费、运输等领域准入审批,在全区范围内对12项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按照鄂尔多斯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归集至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优化审批服务。在康巴什区范围内,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等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全程网办。   三、改革举措   (一)实行涉企经营清单管理制度。凡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均要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许可证件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等内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深化商事涉企经营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按改革后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落实。推动经营范围规范化管理,并按“双告知”要求及时推送至相关许可部门。有关许可部门要依据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认领反馈,并按照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汇集、推送企业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相关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全面应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行部门间业务协作,信息互联。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涉及企业经营的信息,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推送、归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按照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要求,推动部门间业务协作、信息互联。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28号)要求,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 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各有关部门在制发纸质证照的同时制发电子证照,及时归集至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推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和数据共享,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强化涉企经营督办问责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监管责任。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 原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各相关部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严格执行“审管分离”要求,已划转审批事项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机构职能承担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健全监管规则。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 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要依法调查处理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的,要全覆盖核查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加强信用监管。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 案和“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归集至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   (四)实施重点监管。全覆盖重点监管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重点监管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   (五)强化行业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行业协 会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将行业协会的自治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相结合,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对市场准入和质量加强监管。(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证照分离”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确保任务有效落地。   (二)加强法治保障。司法部门要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细化方案及具体改革举措和实施办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宣传改革做法和经验,为企业查询和掌握政策提供便利,让更多企业了解改革、参与改革,共同推进改革,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