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公告
关于康巴什区星穹宇航体验馆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钢铁结构用房,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于2026年6月18日作出《限期文拆除决定书》(鄂康城限拆决[2026]第2号),责令康巴什区星穹宇航体验馆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康巴什区湖滨路与萨拉乌苏路交口东南侧广场150米处未经批准建设的650平方米钢铁结构用房,康巴什区星穹宇航体验馆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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