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康巴什区气象局预报,7月23日至26日,我区多降雨天气,累计降雨量超100毫米,并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康巴什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3日下午2时启动康巴什区防汛IV 级应急响应。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加强短临预报和滚动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响应启动期间,应急、气象、住建、农牧和水利、交通、城市管理、交管等部门在城市大脑指挥大厅参与联合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如遇突发雨情、水情、灾情,第一时间组织会商研判,开展动员部署,强化指挥调度。
三、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河湖水库、城市内涝、山洪沟道、过水路面、涉水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地质灾害等防汛部位,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并立即整改。对于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处置。
四、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做好备勤工作,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防汛应急物资清点、保养、维修等工作,随时做好调用人力物力的准备。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领域工矿商贸企业防汛防洪工作,落实好部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行业领域安全度汛。
六、响应启动期间,各街道、气象、农牧和水利、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单位于每日7时前向区防汛办报告工作动态。
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防汛相关工作,适时启动相关行业预案、专项方案。
八、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值班电话:0477-8595910。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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