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23日14时,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启动了防汛IV级响应,截至20时,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中雨到大雨,局地暴雨,最大降雨量和最大小时降雨量分别为55.6毫米和50.5毫米。区气象局预计7月24日至26日我区将出现暴雨,并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并于7月24日10时00分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康巴什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指挥部决定于7月24日11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同时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指挥调度,确保指挥体系运转高效流畅,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二、区气象局继续加强气象预警监测,强化短临预报,特别是暴雨、短时强降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并通知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应对防范措施。
三、区农牧和水利局牵头组织水库堤防、淤地坝、河道等防汛重点部位巡查,密切关注区内河湖水库水位数据,发现超限超警及时上报处置;严格按照预案方案要求实施调蓄泄洪工作,属地街道配合做好人员疏散、道路管控等工作。要加强过水路面监测管控工作,必要时安排专人就近值守,随时关注水流水势变化,并适时根据险情组织街道、交管大队封控路段。
四、区住建局全面排查区内危房、病险房屋和因汛损毁房屋,及时疏散屋内住户,避免因汛次生灾害造成人员死伤。组织公安、街道、社区拉网式排查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及时整改风险隐患,发现违规住人要第一时间劝离、转移安置。
五、区城市管理局要组织街道、社区及时处置各个易涝积水点;对于积水较深、积水面积较大、反冲水等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及时上报指挥部,全区各应急救援队要24小时待命,并安排好车辆及物资装备,随时做好增援处置准备,或根据指挥部调度指令随时出动抢险救灾。
六、区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涉水领域旅游景区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游客疏散、转移安置工作,监督指导景区运营单位做好各项防汛措施,必要时关停景区运营以确保安全。
七、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强区内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巡查监测,必要时对于研判风险极易发生区域,组织街道、公安、交通、交管等部门封锁现场,以确保安全。
八、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做好人员、车辆、应急物资前置准备工作,安排专人清点核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社会车辆、沙土等,可随时征调使用。
九、应急、气象、住建、农牧和水利、交通、城市管理、交管等部门做好响应期间联合值班值守工作,同时各街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灾害信息上报制度,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电话:0477-8595910。
十、康巴什区连续48小时未出现中雨以上降雨天气,且气象预报未来七天无大雨暴雨等强对流天气,自动终止防汛Ⅲ级响应。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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