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6-469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 标 题: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鄂康政办发[2025]28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30 00:00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各部门要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