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11-01 15:0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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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决定,负责组织、起草、整理、编印常委会的文件、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会议决议、决定和会议纪要等综合性文稿。

(3).负责常委会综合性视察、学习、调研、评议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同区各大班子办公部门、上级人大和其他旗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业务工作,承担全区人大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任务。

(5).负责联系、协调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区人大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

(6).负责人大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7).负责常委会机关的文电处理、保密、档案资料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

(8).负责承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工教育、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10).负责机关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接待和职工生活等工作。

(11).负责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大宣传和信息、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等工作。

(12).负责康巴什区代表团出席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

(13).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经和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1).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的议案。

(2).研究、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的议案,并提出议案审查报告。

(3).研究、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的询问、专题询问、评议、质询案,听取被监督机关对问题的答复,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报告。

(4).督促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在我区的执行情况,并对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5).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与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6).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的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报告;初审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对专项工作报告机关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7).参与区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方面部门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项目的审议,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

(8).对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9).加强与外地人大财经、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工作,提高监督水平。

(10).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务司法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1).负责办理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一委两院”方面的议案并提出报告。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并就有关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负责联系与本委工作有关的人大代表,围绕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项工作视察,整理调研或视察材料。

(4).负责督办群众的信访案件和对公安、司法方面的申述、控告和检举,督促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两院”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5).承办上级人大有关立法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6).负责与区教育体育、科技、文广、卫生和计生、商务、旅游、食药等方面工作的联系。

(7).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检查了解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方面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题安排和区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与本委相关的工作报告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报告,并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科文卫工作的报告和专题汇报。

(10).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区教育体育、科技、文广、卫生和计生、商务、旅游、食药等方面的发展计划以及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做好市人大涉及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有关法律法规解释的请示工作和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安排。

(12).做好教科文卫委员会文件、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13).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工作。

(2).负责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好代表选举、履职、联络、服务等相关工作。

(3).承办区内产生的市、区级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等工作。

(4).负责审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议案,并向主任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5).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6).负责对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定期听取工作报告或履职情况报告等形式,进行任后监督。

(7).负责联系区内产生的自治区、市、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视察、考察、检查、评议、调研等工作。

(8).负责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培训、服务等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交办和督办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议案、质询案。

(10).负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的安排部署,组织调研和视察活动。整理调研、视察材料。

(11).承办上级人大有关立法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

(12).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的申诉和意见;受理侵害、妨碍代表执行职务案件的申诉、控告,并跟踪监督办理情况。

(13).负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的相关工作。

(14).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提出审议质询案答复的报告。

(15).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和命令,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决定、指示、规定等,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审查报告。

(16).受理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对民族宗教侨务外事部门违法、渎职等行为的举报、申诉和批评意见,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17).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综合运用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形式,对区人民政府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服务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

(18).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作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监督区人民政府进行贯彻落实,检查具体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区民族侨务外事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进行民族法制建设理论的研究。

(19).对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实施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法律、法规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20).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00个 。

(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00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582.66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693.5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693.52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10.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9.03%。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学习。三是收区委组织部拨入返还党费0.44万元。四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合计582.66万元,收入决算合计693.09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10.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95%,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学习等。三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四是购入部分办公所需设备等。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00%。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8年,我单位支出预算合计582.66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714万元,支出决算合计714万元,与预算数差额-131.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2.54%,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学习;三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四是购入部分办公所需设备等。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582.66万元,支出决算合计714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31.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54%,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学习;三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四是购入部分办公所需设备等。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1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93.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33万元;支出总计814.8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8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4.80万元,增长45.50%;支出总计增加254.80万元,增长45.50%。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三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四是购入部分办公所需设备等。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09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44万元,占0.10%。我单位收入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收入为区组织部拨入返还的党费。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1万元,占73.40%;项目支出189.69万元,占26.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我单位支出主要以基本支出为主,项目支出为列支的是召开一届二次会议费、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学习考察、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及各街道人大工作经费等.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3.9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0.90万元;支出总计813.9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54.37万元,增长45.50%;支出增加254.37万元,增长45.50%。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全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监管无死角,2018年初,经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二是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视察学习;三是因工作需要,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5名工作人员;四是购入部分办公所需设备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0万元,占73.40%;项目支出189.69万元,占26.6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9万元、津贴补贴155.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7万元,住房公积金19.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各委办人员短缺,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委区政府,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工作人员5人,相应的本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18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28.28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差旅费13.26万元、维修(护)费7.68万元、培训费12.97万元、会议费27.22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2.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83万元、委托业务费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各委办人员短缺,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委区政府,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工作人员5人,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二是打造一处预算联网监控室,相应配备所需的设备等相应的本年度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初“三公”经费预算0.40万元为公务接待费,为了践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已于2017年度收回,本年度无公务运行车辆,所以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5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各委办人员短缺,为了更好的服务区委区政府,从哈巴格希街道、综治办、审计局、青春山街道调入工作人员5人,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相应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比2017年减少13万元,降低17.8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7年成立,选举人大代表并召开了一届一次人代会,在此期间因工作需要购置了大部分办公设备,2018年打造了一间预算联网监控室,配备了一批监控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提高支出透明度为目的,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合理编制预算,按年初的预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按公众看得懂的要求,主动释疑解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管理使用财政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艳梅     联系电话:0477-859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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