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01 15:0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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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

  (1)贯彻民政方针、政策、法规;

  (2)承担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

  (3)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兑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负责退役士兵接收、档案审核及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复员干部接收、档案审核、生活保障和稳控管理,处理转业志愿兵(含转业士官)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区双拥办公室工作;制定双拥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军地关系,指导区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实施及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低保金发放;

  (5)负责农村五保供养,保护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制定及审核认定;负责城乡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和特殊救济,开展特困群体救助;

  (7)拟订救灾、减灾、防灾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8)贯彻执行基层民主政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工作;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区社区职能创新管理工作;

  (9)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边界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办理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并负责区地名工作;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落实,承担区婚姻登记工作;

  (11)贯彻落实收养登记、孤儿寄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办理收养登记和涉外收养审核报送,审核办理孤儿家庭寄养;

  (12)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2)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审查报批、监督管理经营性公墓,规划、审批农村公益性公墓;

  (13)贯彻落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具体工作,管理区社会福利企业,监督落实各项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区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监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区老龄委办公室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我局独立编制机构 1个,比上年增加 0个。

  (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我局独立核算机构 1个,比上年增加 0个。

  (3)人员情况。1.人员编制。2018年,我局人员编制 20个,比上年增长 20个。其中:行政编制 3个,比上年增长 3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 17个,增长  17个。变动主要原因:我局在2018年康巴什设区后,根据三定规定和五定方案完成了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工作。根据鄂康政办发(2018)11号及鄂康机编发(2018)11号文件,我单位共核定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7名,科级领导干部编制暂未下达,待部门科级领导配备完成后,统一核定并进行列编注册。2.年末实有人数。2018年,我局年末实有人数 21个,比上年减少 5个。其中:在职人员 20个,比上年减少 5个;离休人员 0个,比上年增长 0个;退休人员 1个,比上年增长 0个;其他人员 5个,比上年减少 1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 公益性岗位1人,敬老院长聘人员4人。变动主要原因:我局在2018年康巴什设区后,根据三定规定和五定方案完成了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工作,期间我局有5名职工调动及离职。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22.24万元,比上年减少37.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设立区政府区划、地名普查及勘界等工作完成,相关经费预算减少。2018年,我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22.24 万元,比上年减少37.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设立区政府区划、地名普查及勘界等工作完成,相关经费预算减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收入1130.92万元,比上年减少111.84万元,减少8.99%;2018年,我局全年支出961.81万元,比上年减少310.5万元,减少24.41%。其中基本支出327.53万元,项目支出634.28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2.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30.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56万元;支出总计1,242.4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0.6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3.85万元,下降-14.70%;支出总计减少-213.85万元,下降-14.7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设立区政府区划、地名普查及勘界等工作完成,相关经费预算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02万元,占89.4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9.90万元,占10.6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53万元,占34.10%;项目支出634.28万元,占65.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3.7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68万元;支出总计1,063.7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5.8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97.41万元,下降-21.90%;支出减少-297.41万元,下降-21.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设立区政府区划、地名普查及勘界等工作完成,相关经费预算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53万元,占34.10%;项目支出463.46万元,占58.6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3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73.47万元、津贴补贴158.25万元、社会保障费30.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住房公积金19.6万元、退休费4.7万元,较上年减少-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公用经费21.2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万元和资本性支出 0.26万元,其中:办公费4.83万元、印刷费1.6万元、手续费0.17万元、邮电费 0.7万元、差旅费 3.66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0.98万元、专用材料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2.58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26万元,较上年减少-2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有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二是:设立区政府行政区划工作已完成,相应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落实有关三公经费的各项法规政策,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比上年预算1.67万元减少0.41万元,减少0.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用于燃油费和维修保养费支出,车均运维费0.63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为救灾救济入户核查用车,主要开展日常入户及专项检查等工作,本年救灾工作及救助人数减少,相应开支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0万元,比2017年减少-27.58万元,降低-56.5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83万元、印刷费1.60万元、手续费0.17万元、邮电费0.70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3.67万元、维修(护)费1.51万元、专用材料费0.4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劳务费0.98万元、委托业务费2.58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6万元。主要原因是:设立区政府行政区划工作已完成,相应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万元,比2017年增加5.7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25万元,比2017年增加30.25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0万元,比2017年减少-0.20万元,降低-1.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日常入户及专项检查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建章立制,规范各项开支,做到将财政各类补助拨款项全部运用到单位日常运行和工作业务开展中,相关项目已按照相关补贴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477-859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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