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11-01 09:3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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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康巴什新区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管理办法;组织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划和方法;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加强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加强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保护,保障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地价管理。

  ②组织编制和实施康巴什新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新区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指导、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康巴什新区测绘规划。

  ③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和土地、测绘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测绘市场违法案件。加强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④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⑤负责新区土地整理、复垦监督工作,确保新区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面积。

  ⑥组织新区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⑦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按规定拟定、审查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指导和实施土地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⑧负责新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承办各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按规定负责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造地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工作,统一负责核算土地出让收益,核算土地出让收益。

  ⑨承担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增加除煤矿开采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审批权限外,其他临时用地审批权限。

  ⑩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增长(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

  (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 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3)人员编制。2018年,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 30个,比上年增长30个。

  (4)年末实有人数。2018年,本单位部门年末实有人数34个,比上年减少4个。其中:在职人员34个,减少4个;离休人员0个;退休人员0个;其他人员31个,增长(减少)0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长聘人员。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109.36万元,部门(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868.27 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844.13万元,下降73.00%;支出总计减少15,844.13万元,下降73.00%。主要原因:因为2017年已经将大部分的征拆款支付完,所以本年相比2018年支出减少。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68.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109.3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8.91万元;支出总计5,868.2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6.4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844.13万元,下降73.00%;支出总计减少15,844.13万元,下降73.00%。主要原因:因为2017年已经将大部分的征拆款支付完,所以本年相比2018年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10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2.76万元,占73.8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36.60万元,占26.2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86万元,占14.50%;项目支出4,662.94万元,占85.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07.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4.41万元;支出总计4,007.1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20.7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1,008.49万元,下降73.30%;支出减少11,008.49万元,下降73.30%。主要原因:因为以前年度给农民支付征拆款,所以支出大于2018年。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58万元,占14.50%;项目支出2,190.97万元,占73.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0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7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16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法律诉讼费,较上年增加87.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律师诉讼费较多。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的7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的8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5万元,用于执法车辆维修及燃油费,车均运维费6.93万元,较上年减少11.1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9万元,比2017年增加87.25万元,增长108.7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4.84万元、印刷费2.14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09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1.83万元、差旅费16.86万元、维修维护费7万元、租赁费43、培训费2.63万元、专用材料费4.3万元、劳务费13.04万元、委托业务费39.3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5万元、其他交通费0.21万元、其他1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13万元,比2017年增加235.33万元,增长1,188.50%,主要原因是:包括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垃圾清运、单独记账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兢鹏     联系电话:0477-859599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_20191114155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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