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动 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职责,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区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筛选、分配、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负责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掘整理工作。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扶贫开发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研究、使用、保护、传承等工作。负责蒙古语文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对蒙汉文牌匾制作厂家资格进行认定。负责指导全区蒙古语言文字报刊、广播影视和古籍等的翻译、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七)负责设立清真牛羊禽屠宰厂(场)的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了解掌握民间信仰活动的最新动态,协调处置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和民族信仰问题进行违法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
(九)对全区各部门民族事务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工作室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6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3.28万元,增长 12 %,增加主要是由于 惠民补贴增加 。
支出预算26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3.28万元,增长 12 %,增加主要是由于 惠民补贴增加。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6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6.61万元,占比7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4 万元,占比 57%;项目支出116万元,占比 4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民族事务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5.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61万元,教育支出7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6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8万元。主要用于惠民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
2、公务接待费 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4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53万元,下降60%。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43万元,较上年减少224.53万元,减少6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劳务费142.11万元、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1.57万元、福利费2.6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3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根据本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予以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0 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建勤 联系电话:0477-8399368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康巴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的8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