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编制过程
《康巴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由康巴什区住建局起草,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务审查及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审查修改后报区人民政府审议印发。
二、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3号)和《鄂尔多斯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3号)和《鄂尔多斯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四、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能职责的分工。
(二)第二章 建设筹集,共九条。主要筹集房源类型、投资主体、面积等。
(三)第三章 项目的管理和认定,共六条。主要明确认定主体、审批流程、办理手续政策支持,房屋产权要求
(四)第四章 支持政策,共一条。主要明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用水、用暖、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五)第五章 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共七条。主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对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采用包租方式按房间租赁后,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六)第六章 申请和审批程序,共4条。主要明确申请流程、提交证明材料、审核流程等相关事宜。
(七)第七章 分配和租金,共六条。主要明确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单身公寓型、宿舍型、成套住宅型分别轮候配租;二是运营管理单位应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分配房源。;三是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要求,。
(八)第八章 租赁、使用和退出管理,共十条。主要明确一是租赁住房实行年审制度;二是运营单位与承租人要签订合同及租赁期限;三是租赁期间核查情况。
(九)第九章 责任追究,共三条。主要明确对运营单位、个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责任追究。
(十)第十章 附则,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施行前已开工或已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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