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助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现就岗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高校毕业生基本条件
1.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4.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注: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内蒙古户籍要求为招募当年1月1日前落户)
二、储备企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在康巴什区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时间
储备期为2年。
(三)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待遇及经费保障
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社部门对储备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上岗当月必须参保。
有条件的储备企业要为储备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四、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储备人员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自治区人社厅制定的有关项目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材料提交
(一)企业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审批表》(详见附件,根据参保时间写审批表人数,同一月份参保的在一张审批表上)
(二)储备人员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登记表》(详见附件,此表需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加盖公章)3份(详见附件)
6.《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此表需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8599902
联系地址: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康巴什区政府东楼孵化大厦413室)
相关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打印
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