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巴什区各单位及时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康巴什区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筛选推送符合“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给予资金返还。
为确保广大参保单位能及时享受政策,请不属于“免申即享”,但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康巴什区参保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申请时务必将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如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无法补贴,各单位自行负责。
如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77-5112476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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