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关于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请持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和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尽快自主申请补贴。文件执行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
一、申领条件
1.在康巴什区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取得能够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申领人应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目录见附件1)。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高级(三级)2000元。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10%(目录见附件1)。
三、申领渠道
申领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其中任意一种申领方式申请:
1.手机申领: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失业保险-失业技能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同时下载“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签字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kbsjysys@163.com。
2.网上申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同时下载“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签字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kbsjysys@163.com。
3.线下申领: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CBD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康巴什人社综柜窗口申请,上传签字盖章的“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见附件2)。
咨询电话:0477-5112476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首批技能类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附件2: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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