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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关于退还违规领取生态移民补贴相关资金的公告

来源: 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5:48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生态移民补贴政策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对违规领取生态移民补贴资金进行了追缴,为全面规范生态移民补贴资金领取发放工作,现对康巴什区实施生态移民政策以来,违规享受领取生态移民补贴资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康巴什新区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生态移民相关补贴,对违规领取资金部分应当予以退还。

一、生态移民前的财政供薪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享受生态移民中的住房安置、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情形的。

二、生态移民后转为财政供薪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后,继续领取生态移民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情形的。

三、生态移民后死亡人员,其家属未主动上报死亡日期且仍领取其死亡后生态移民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情形的。

四、生态移民后因户口性质发生变化的,仍领取生态移民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情形的。

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如有上述行为人员,请在2024年12月30日前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相关补贴资金。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将严格依法依纪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如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不主动退还、故意隐瞒违规领取相关补贴资金和后续发放相关补贴中发现违规不符合领取情况的,将依法依纪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鼓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动员、规劝违规领取生态移民补贴政策资金人员主动退还违规领取资金。

退还违规领取资金账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账号15050168665000000422(建设银行康巴什支行)。

退还资金回单为退还依据,拍照发至邮箱:13734836661@163.com ,或送至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哈巴格希街道二楼208室)。

来信来访地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哈巴格希街道二楼208室)

联系人:赵永强;联系(举报)电话:0477-8595987。

 

特此公告

 

      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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