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开展全区社会用字规范化联合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全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及建设美丽内蒙古先行区和美丽暖城示范区目标,切实提高我区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5月7日至8日,康巴什区语言委员会成立专项检查组,联合区文旅局、教体局、城管局、民委、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全区社会用字规范化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青春山街道商户、旗顺步行街、康镇景区、湖区广场等场所的指示牌、标志牌、公告牌、宣传板、店铺招牌及广告标语的用字规范情况展开检查,对文本格式、标点符号、不正确用语、错别字等重点表述内容进行现场指导修改并反馈结果。同时,引导经营性营业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提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明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支撑作用。
在区语委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连续5年专项检查,我区社会用语用字逐年规范,各相关单位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认识清晰,执法严格,规范程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区语委将持续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宣传和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积极营造文明用语、规范用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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