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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0-12-28 09:23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我部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格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 

 

 

 相关解读: 一图读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修订


 全文下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docx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doc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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