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环评、水土保持、节能审查、人防等手续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置要件,审批提速了,但企业自己很难精准判断本项目到底还有哪些专项审批必须办。能不能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关键节点,同步给予针对性提示告知,避免企业因政策不熟出现未批先建,无意中受到行政处罚?”近期,在我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座谈交流会上,建设领域企业代表提出的建议,精准直击工程建设审批改革落地中的痛点堵点问题。
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改革,将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节能审查、人防审批四项审批事项,不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要件。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前置条件精简,大幅压缩项目开工审批时限,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释放了放管服改革红利,极大提升了项目开工落地效率。
审批“松绑提速”的同时,监管与服务衔接的细微短板逐步显现。政策明确,取消前置审批并非取消法定审批义务,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情形,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相应专项审批,未批先建将依法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部分中小企业对工程建设领域新政理解不透彻、合规研判能力不足,容易产生“拿到施工许可证即可全面开工”的认知误区,因不知情、不熟悉政策导致合规风险,制约项目规范有序建设。
企业所需,改革所向。针对营商环境体验官反馈的共性问题,我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补齐审批改革服务短板,坚决杜绝“重放权、轻服务、弱提醒”问题,实现减前置不减责任、放权限不降标准。
聚焦施工许可证受理、核发关键环节,我区优化政务服务告知体系,在原有办事指南基础上新增善意靠前提醒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业务时,同步向建设单位精准告知政策边界,明确环评、水土保持、节能审查、人防审批虽已退出施工许可前置环节,但属于项目建设法定审批事项,企业需结合项目业态、建设规模、用地性质等实际情况,依规完成对应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开工前全部合规要求,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同时,我区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打通住建、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构建“前端审批提醒、中端部门指导、后端合规监管”的全链条服务监管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靠前、精准赋能,针对新建项目开展常态化政策指导、合规答疑,从源头帮助企业规避审批疏漏与违法风险,让改革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做审批减负的“减法”,更要做精准服务的“加法”。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监督、建言、赋能作用,常态化收集企业诉求、直面改革堵点,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完善面上制度机制,持续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服务举措,平衡好“审批提速”与“合规提质”的关系,全力打造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监管最准的一流营商环境,为辖区项目高质量落地建设保驾护航。